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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后,对方调去外地工作了,可以执行北京唯一房产吗?

离婚判决后,对方调去外地工作了,可以执行北京唯一房产吗? 如上,离婚判决后,判被告拿房给原告对半折价款,可是被告拒付,之后被告辞去北京工作去了外地工作,并在外地租房生活,同时属于高薪收入,原告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北京这套房产吗?因为被告咬定北京房产是唯一房产,法院不能拍卖为由拒付原告的房产对半折价款!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Xh9726()
提问时间:2011-06-29 11: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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