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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单方面提出离婚,但是我没有对方的任何联系方式,怎样获得孩子的抚养费?如何可以强制执行?

单方面提出离婚,但是我没有对方的任何联系方式,怎样获得孩子的抚养费?如何可以强制执行? 由于工作关系我和丈夫分居异地的时间已经超过4年了。因为实质上的问题,我们已经长时间没有联系,我甚至连他的电话,公司电话,单位地址,居住地址都没有,可以直接确定为失去联系。
在没有任何办法的情况下我个人希望提出单方面申请离婚。撇除所以问题后,假如单方面离婚判决成功后,成功获得孩子的抚养费,那么在没有任何联系方式的情况下如何强制执行抚养费,又如何向当事人索取抚养费用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aulku(广东)
提问时间:2011-05-27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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