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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公司辞退试用期已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之前口头理由是:非常认可你的工作

公司辞退试用期已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之前口头理由是:非常认可你的工作 公司辞退试用期已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之前口头理由是:非常认可你的工作,但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只能解除合同。 后要求其书面通知,理由改为:条件不符。但公司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这点。入职时未给过岗位职责等要求。公司要求当天离职。且不赔偿。我可以不办交接手续吗?另外我是签了3年的合同,试用期2-3个月,现在试用期不到2个月,是否应该得到30天的待通知金和双倍的经济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眉山)
提问时间:2015-11-18 22:3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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