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关于修理厂与车主车辆碰撞纠纷的问题

关于修理厂与车主车辆碰撞纠纷的问题 2011年7月10日,一辆和悦轿车(价值7万,购车时间2个月)到我酒泉吉元汽车修理厂准备做首次保养,车主反映车辆工作台有异响,我店维修人员为了试听异响排除故障,经得客户同意后,我店试车员在修理厂厂区驾驶试车时与其他车辆发生轻微碰撞,碰撞责任为我店试车员驾驶责任,和悦车辆前保险杠和左前大灯受损,机盖和左前翼子板有轻微变形,(损失费用合计约2000元),针对此事,我厂意见为为其车辆修理恢复正常,所有损坏件均更换原厂新件,恢复车辆后给予车主1000元的损失补偿,用户态度蛮横,要求为其退还新车或者为其修复后赔偿30000元的损失,我方认为客户存在故意讹诈的嫌疑,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请律师分析指导意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ft722……(甘肃)
提问时间:2011-07-11 17: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