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购买商品退换货的纠纷
关于购买商品退换货的纠纷 6月4日于红星美凯龙北五环商场家居馆一层购买左右(依曼特)沙发一套:
商品名称:1919
规格型号:转十三休正
合同编号:0108327
合同金额: 13000元
6月4日在店面购买时由于仅剩一套沙发,故只能购买样品,购买过程中未发现、店员也未告知沙发转角边角处磨损,皮纹已磨平(见图一),12日送货至家中发现问题,拒收,未签字送货员将沙发抬回;
之后开始多次与左右品牌的沟通和红星美凯龙的沟通:
6月13日 向卖家反映问题,答复做不了主,需要售后人员负责;
6月14日 左右品牌售后拒绝承认问题,以样品为由要求收货,我拒绝;
6月16日 左右品牌售后承诺回库房查看问题
6月17日 左右品牌售后回复已经看到确实出现问题,答应进行修理,但不能立即修理,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让我先签收货物,我同意,但要求其签署书面文件证明数月后承诺给予维修,左右售后拒绝;
6月18日 左右售后在此联系,表示之前的修理承诺作废,不能给予修理和换货,故在此情况下我要求其进行退货;
6月20日 左右售后拒绝退货,退货需要扣取我一定比例的预交费,我拒绝;
6月20日 前往红星美凯龙,由红星美凯龙楼层经理马先生代表商场出面协调;
6月21日 商场与卖家达成一致,将沙发抬至卖场,三方共同鉴定;
6月24日 我、商场代表、卖家店员,共同1前往卖场查看沙发,沙发出现明显的磨损迹象(详见录像)、,通过沟通,卖家店员承认此问题出售前已经存在,她觉得问题不大、不算问题故意未告知消费者,商场代表表示进行最后一轮次的高层协调,争取进行处理;
6月27日 接到卖家电话,同意有条件退货,需要扣除我运费500元,我拒绝接受;
至此,整件事情中,左右沙发品牌拒绝承认产品问题、沟通中态度极其恶劣、拒绝进行无条件退款,红星美凯龙作为商场方,没有起到合同作为和它们的承诺(30天不满意无条件退货),我要求对其两家进行投诉:
1、 无条件全额退款
2、 就其恶劣的态度进行道歉
3、 赔偿信用卡利息、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1200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ongdo……(北京)
提问时间:2011-06-28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