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样的问题有可以仲裁吗
这样的问题有可以仲裁吗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已经四年半了,公司的合同是三年一签,正常双休,带薪年假,但是加班没有加班费
今年2月底,我被委派做其他项目,将手上的工作移交到我的同事手里,直到6月上旬,我可以重新接手本职工作,却从移交人手里发现了一张2010.12.1的近三万元的增值税票,由于此税票已经过期,无法抵扣,根据公司最新的尚未实施的员工手册:“给公司造成1万元以上的损失就要离职”,所以我就被炒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cia2……(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1-06-18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