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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军区医院下属的食堂被承包 食堂工作的员工如何维权

军区医院下属的食堂被承包 食堂工作的员工如何维权 09年7月7日我在某军区医院护理我的岳父住院期间,认识了在本院食堂的工作人员黄某。经过交谈她道出了在这里工作了十年有余的过程:黄某是1997年到该单位上班的(有健康证为证),1999年食堂承包给了一个姓郑的经营,至2009年5月10日失去经营承包权,即黄某与郑某此时终止了这层劳动关系。这十几年来,一直是早上4:30分开始工作至中午12:30后才休息。到了下午3:00又开始工作至晚上7:00,日工作时间为12小时以上。十几年如一日的工作,换来的就仅仅是每月1000元不到的劳动报酬,且社会保险也未缴纳,劳动合同也一直未签订(到当地工商部门未查到该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档案,但有卫生许可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1 .她申请的权益对象是郑某还是医院?还是两个都是申请的对象? 2.是以劳动争议提起申请还是以民事提起诉讼? 3.如果军区院方也是被告,地方职能部门是否可以干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徐英胜(安徽-黄山)
提问时间:2009-07-2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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