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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9月7日向公司提出辞职的按规定一个月提前,应该是10月7日最后一个工作日但公司不给十月的工资

9月7日向公司提出辞职的按规定一个月提前,应该是10月7日最后一个工作日但公司不给十月的工资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十年,由于发展原因离开,新公司10月8日报到,所以我在9月7日提出辞职,按提前三十天,算到10月7日。但是公司说假期没人办交接,要求算到9月30日或者10月8日最后一天,首先我也无法在8号在原公司上班,但算到30号也十分不合算,我不能拿到假期工资吗?我能接受只算10月1日到6日工资,因为7号是后面周六换休,希望问一下法律有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53390……(上海)
提问时间:2015-09-25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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