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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劳动法对无固定工作时间怎样界定

劳动法对无固定工作时间怎样界定 简单说一下我的情况,目前我与公司签定的是《劳动合同书》,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现公司成立一个项目,计划至少三个月,将我调往该项目。新项目的要求是:无固定工作时间,因业务情况需要一周7天均在岗,且公司考核考勤,如考勤不达标,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现要求我签订新岗位声明书,确认接受该管理办法。我提出异议,公司回复说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中无固定工作时间是合法的,但是我现在要担任的是售后服务岗位,请问,售后服务岗位适用于无固定工作时间合同吗;如签订的是无固定工作时间合同,公司能否考核考勤,有哪些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多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ngda……(天津)
提问时间:2011-06-01 19:3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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