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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急。法院说我的仲裁裁决书不合理、不予支持。这样合法吗

急。法院说我的仲裁裁决书不合理、不予支持。这样合法吗 仲裁判决书以过60日,对方并没有提起上诉。去法院申请执行的时候,法院却说劳动仲裁书有问题,说劳动局发给对方开庭通知书时候名字写错了,法律程序不合法不予执行。可是去劳动仲裁证实文件的时候,并没有写错名字,我认为对方提供了虚假文件,被申请人还提供了原有公司以不在,以改名,法人也换了,可是明明公司就还在,名字也没有换。要求法院给份对方提供材料的复印件,法院不给怎么办,在法院跟被申请人一伙的的情况,改怎么办,去哪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雯(北京)
提问时间:2011-05-31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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