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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2009年4月5月11月工资没有给说超时,法院也说超时就不给了吗?

2009年4月5月11月工资没有给说超时,法院也说超时就不给了吗? 公司合同是2009年4月7日至2012年4月6日,可公司4月5月11月的工资没有给,还有6月,9月,10月工资差额800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佳佳话(上海-青浦区)
提问时间:2011-05-30 18: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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