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改造 您好,我是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姚家园的一名村民,2010年9月我们村被告知要拆迁。再此之前没有任何相关的公示,在没有经过全体村民公开选择的情况下,乡政府找来了一个评估公司和一个拆迁公司(这两家公司从2003年拆迁就是他们在执行本村的拆迁工作)。姚家园村位于东四环和东五环之间,毗邻金隅凤麟洲、逸翠园、国美第一城、星河湾、泛海国际、朝阳大悦城公寓等,本村周边的商品房价格都在3万元左右每平米,但是我们的拆迁价格依然沿袭2003年平房乡绿化隔离带的标准,基准地价:1900元/平米,基准房价:800/平米,人均回迁房安置面积45平方米(一类价格)。175平米的砖混结构房子加上装修补偿在内评估价格65万元。平均3715元/平米,原地回迁楼房3300-4400元/平米,这样算下来,我们跟北京市其他城中村拆迁户相比,我们不仅不会有结余,有些拆迁户甚至需要借钱买房。这与总理所说的拆迁要保障农民的生活越来越好简直是背道而驰。
例如:我家人口五人,按照本乡的人口规定,五口人可以购买三套回迁房,两个87平米的两居和一个104平方米的三居,三套房总共面积278平米,那么我家的一类安置面积5*45=225平方米(3300~3700元/平米),户口本15平米二类面积(3600~4000元/平米),38平方米的三类面积(3900~4400元/平米)。那么合算起来我家买房就要支出95万左右的房款,比起评估作价还要多支付30万元的房款。
我们多次与拆迁办和乡政府商讨提高地价,按照周边的区位价格走,但是他们给我们的回复是:由于我们的房子属于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不适用国家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因此要按照乡政府的政策走。我们说评估价格太低,拆迁办说我们已经过了评估价格复核时间。
我们要求补偿城乡一体化配合费和区位补贴费,得到的答复是:你们是绿化隔离带,不是朝阳区土地储备地,因此没有这些费用。但是让我们疑惑的是,说是绿化隔离带,但是我们拆迁之后,这块土地上是要建造回迁房、商品房、学校。
而且在拆迁谈判中我们多次索要回迁房平面图和回迁房准确价格,拆迁办告知我们没有平面图,而且没有准确的价格。这对我们是很不公平的,因为现在我们所要购买的回迁房只是交了每套房子的押金10万元,房屋安置合同中不给标明两年后回迁房的准确价格,要是两年后价格上涨了,我们也只能自认倒霉了。而且合同中不注明房屋的平面图,这就意味着,乡政府想盖什么样的房子我们都只能无条件的同意。
而且还有一件事,我老婆现在怀孕,无法等到孩子出生后在拆迁了(按照乡政府拆迁政策6口人拆迁给四套安置房),但是为了配合北京市的城市规划建设,我们只好搬迁配合政府的拆迁工作。因此,就以后孩子出生后,我们也进行了交涉,得到的答复是,可以给你打一个盖着乡政府公章的白条,如果孩子了,两年后你可以拿着白条来要房。我对于这个白条很疑惑,不知道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毕竟这属于政府常说的历史遗留问题。
综上所述,乡政府依据2003年绿化隔离带补偿的条文是否合法?我们有权要求提高征地拆迁价格吗?如果我们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会有胜算的把握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2347……(北京)
提问时间:2011-05-27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