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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写下一个书面协议书,但没有经过法律公正,请问这样的协议书,有法律效益吗?

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写下一个书面协议书,但没有经过法律公正,请问这样的协议书,有法律效益吗? 为朋友做了贷款担保人,朋友没有还款,而且逃避。放款人起诉了贷款人。经过协商,担保人拿出一部分钱,给放款人,放款人答应,拿到这一部分钱后就撤诉,并且应允,追回贷款以后,就退还给担保人这部分钱。担保人提出:这部分钱不要求放款人再退还。但前提条件是:将来以后,无论贷款被追回,还是没有被追回,也不要再追究担保人的任何责任。经过协商,双方同意了这个观点。就写下了一个书面协议书。请问:这样的书面协议书,没有经过法律公正,有法律效益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wd6042(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1-05-23 11: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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