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求助!关于商铺租赁合同解除后,房屋装修及设备问题的归属赔偿问题。
求助!关于商铺租赁合同解除后,房屋装修及设备问题的归属赔偿问题。 本人于14年底装修商铺,水电及相关配套设备都是进店后本人置办,15年3月作为乙方(公司)开始签订合同并正式营业。房租为季度缴纳,期间亏损比较严重,一季度后,本人递交申请,停业待转,期间不缴纳房租。甲方口头同意,转让事宜一直没有达成,期间甲方提出以几万元收购本商铺,协商无效。8月27日,甲方通过邮件形式,没有公章签名,告知合同于9月1日自动解除。想咨询一下解除合同之后,商铺的装修和设备的赔偿问题。是否能给予本人相关赔偿。其中合同关于相关的条款:1,如乙方经营严重亏损,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要求撤出,不算乙方违约。对此,本人只营业了三个月,开业之前本人并不了解营业的具体状况,不知道法律对此是否酌情;2,乙方在超过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此,没交付租金期间,本人未营业,并且得到该公司口头同意。顺便问一下,这种公司于自然人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自然人签字按手印。对我来说,现在应该怎么做可以有效的挽回损失。望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30105……(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5-08-29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