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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遗弃家庭成员

是不是遗弃家庭成员 我有一对不满3周岁的双胞胎,孩子出生后因男方父母不予照顾,所以我的父母将我和孩子接回娘家并在男方同意的情况下就近租了一套房子以便照顾已有三年的时间,但现在男方却以我住在娘家为由对我和孩子不闻不问,分文不给并且已经分居一年多,现在我和孩子的所有花费全由父母承担我因在家照顾孩子无法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男方自己经营塑钢生意并且银行存折也在他那密码已经更改,请问男方这种行为是不是遗弃家庭成员?如果我提出离婚能要求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Dx8135(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05-08 23:0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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