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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家庭成员

遗弃家庭成员 我和丈夫分居,女儿由我带着,丈夫不肯承担女儿的部分生活费用,不来探视女儿,不管不问,而我又无力独自承担女儿生活费用,我是否可以女儿的名义起诉她的父亲遗弃家庭成员,法院会支持吗?需要什么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ncxca……(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1-04-10 13:5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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