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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两拍卖公司联合拍卖佣金纠纷问题?--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置?
再问两拍卖公司联合拍卖佣金纠纷问题?--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置? 甲乙两拍卖行联合拍卖一标的,在和委托方签定的拍卖委托合同上写明了甲乙两拍卖行联合拍卖,拍卖成交后佣金按甲7成乙3成分配,在发布联合拍卖公告时甲乙拍卖行按6成和4成的比列共同交了广告费。标的成功拍卖后,因全部佣金是汇到甲拍卖行的帐户,甲拍卖行现在无任何理由只愿付给乙公司一成的佣金。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乙公司一直要求甲公司按合同支付佣金部分否则将诉之法律,拍卖标的资产公司也给了甲公司压力要求其按合同办,但甲公司仍然拒绝按合同执行,并以“我方无责任替乙方向买家收取佣金”为由说是要将买家已经在1月之前支付到甲公司帐上104万佣金部分属于乙公司佣金的31万退回给买家,让乙公司再去找买家追讨佣金。甲公司先是收取占有属于乙公司的佣金拒绝按合同支付达1月之久,现在在各方压力下又说将乙公司佣金部分退回给买家,给乙公司收取佣金设置障碍,已经造成了乙公司超出规定时限一月还未能到佣金的事实,甲公司在整个事件中的作为,给乙公司的正常工作和运营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乙公司应该怎样处理,才能顺利讨回自己的佣金,可问责甲公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otsu2……(广东)
提问时间:2011-05-06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