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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不按实际工资理赔护理费

不按实际工资理赔护理费 律师你好!在百忙之中请抽出宝贵时间与我解答,首先说谢谢!
 我小女孩四岁在2009年1月21日下午在四川省巴中市被一辆捷达轿车撞成左腿腓胫骨骨折及背足韧带开断,现交警已经制定了赔偿协议,双方均有签字与按手印。但目前困惑的是太平洋保险公司对我的护理费不按照我的实际工资减少收入不理赔,原因是我在深圳电子行业工作为管理人员,平均工资为183元/天,(我有提供工资证明、工资单、完税单、工作证证件)却太平洋保险公司说按四川省电子行业赔偿为60元/天,我不认可,请帮忙解答,不胜感激!
  注:住院期间,我(母亲)做护理我女儿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ANC……(四川-巴中)
提问时间:2009-07-08 19:2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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