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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购买了拆迁安置房也要交房产营业税吗?

购买了拆迁安置房也要交房产营业税吗? 我买了一套在拆迁范围内的75平方米(目前还未拆)权证齐全的房屋。当我们买卖双方去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交易所却以拆迁房为由不给办理过户。卖方只好用即将拆迁的房屋产权证与对应的安置房(已经建好)置换产权。可在办理过程中获知:如果办理了一个新的房屋产权证。(此时新的产权证还是卖方的名字)。此后我们双方再去办理过户手续时就要交纳百分之八点五的房产营业税。因为自住普通房屋未满5年转让的,要全额征收房产营业税。算下来可能有近二万元的营业税。我该怎么办呢?请问:一,我们买卖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用现有房产证过户吗?二 ,如果置换产权后房产证是卖方的名字,再过户到我的名下要交房产营业税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wG3325(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1-05-0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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