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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调整工作岗位的问题

关于调整工作岗位的问题 2003年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岗位注:属于国家承认的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现在因为政府政策(环保问题)原因,要取消我所在车间,调我们去生产车间做操作工。种种原因导致我们并不想去,想拿遣散费回家。
问题1:当初签订合同时也没细看,现在才发现有“甲方可根据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以及员工的专业技能等,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内部规定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地点,乙方愿意服从”这一项。请问公司是否可以依据这一条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单方面调动工作岗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88229……(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5-07-29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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