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公司为了让各个店面增加活动的气氛和成交率,以对赌机制的名义收取员工钱

公司为了让各个店面增加活动的气氛和成交率,以对赌机制的名义收取员工钱 公司为了让各个店面增加活动的气氛和成交率,以对赌机制的名义收取员工钱,主管要交员工的10倍,第一名除了本身交的钱能拿回来还会多的一部分,第二名只能拿回所交的钱,最后的一分钱拿不回来,钱必须得交,请问这样符合法律规定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5-07-29 13:36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