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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设有长期勤务奖励,为了是鼓励员工在公司长期勤务下去。满5年奖励5000元。但是在我工作到4年零

我公司设有长期勤务奖励,为了是鼓励员工在公司长期勤务下去。满5年奖励5000元。但是在我工作到4年零 我公司设有长期勤务奖励,为了是鼓励员工在公司长期勤务下去。满5年奖励5000元。但是在我工作到4年零10个半月的时候,公司通知我,由于业务小组的解散,需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会按照劳动合同法给我补偿的?请问我可以领到最低几个月的劳动补偿金?另外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长期勤务的奖励吗?这个长期勤务奖励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94085739(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5-07-26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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