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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4年后能否民事赔偿?

4年后能否民事赔偿? 我弟弟2007年被打骨折,那个时候17岁,打人的19岁,派出所立案轻伤,打人者逃跑,2010年10月找到对方,前几天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这种情况还能否单独提起民事赔偿??法律上说的是2年的期限,但对方跑了4年一直没找到人,派出所去年10月份才把他找到。还能向法院起诉民事吗???我们要求赔偿的期限是从案发算还是从派出所找到他(去年10月找到后调解了一次,有调解书)算起??坐等高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1717……(四川)
提问时间:2011-04-2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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