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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条款是否有效 : 你好,请问以下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结束时,甲方如需正式聘用乙方,以甲方的正式书面通知或聘用书为准,在乙方收到并签署甲方的正式书面通知或聘用书,乙方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员工。 如果没有接到公司的书面正式录用的通知,则不成为甲方的正式员工,本合同自然终止,但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仍然有效。
如果试用期满未收到以上约定的转正通知,继续工作一个月后收到终止劳动关系该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yama……(上海)
提问时间:2011-04-10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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