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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及劳动补偿的问题

劳动纠纷及劳动补偿的问题 我母亲在一家国营企业内做环卫工人已有15年,每天工作4小时左右,一年365天每天都需上班,节假日无休。一直都是村委会代替她们与该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她们一共16人),工次每月由村委会代发,目前190元/月(原先才180元),未给我母亲购买社保和任何商业保险,这样的情况,该国营企业或村委会是否违法?如违法,是违反了哪项法律的哪条哪款?我母亲应该主张哪几个方面的权益(例如补交社保或补发工资或其它)?这种用工方式是否属于全日制用工?是否属于一般劳动关系?村委会具备代替劳动者签合同的权利和资格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llyz……(广东)
提问时间:2011-04-08 09:2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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