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将现金交给亲属异地贷款买房,10年后亲属不认账怎么处理。

将现金交给亲属异地贷款买房,10年后亲属不认账怎么处理。 10年前为了给父母养老,在亲生妹妹的居住地葫芦岛兴城贷款买房给父母居住,将现金交给妹夫代替自己贷款买房,所以房子的产权人是妹夫,但是10年贷款全部由母亲的养老金偿还。10年后从省外回来,因为妹妹经常虐待父母,想把父母接回身边自己伺候,父亲想卖掉房子会老家儿子身边居住,但是妹夫赖账说当初是自己贷款买房的,不承认首付现金是妻子的哥哥给的,而且他是当地比较有名望的官员,经常加以恐吓。情况更严重的是母亲老年痴呆,不能生活自理,无法立遗嘱。
请问,当初交给妹夫的首付现金能够被澄清吗?母亲老年痴呆不能立遗嘱怎么办?对于妹妹对父母的虐待是否算是犯罪?妹夫的横行霸道行为是否能够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怪咖下凡(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15-07-02 14:2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