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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买卖有效性和拆迁协议合法性

宅基地买卖有效性和拆迁协议合法性 2001年甲方将自己的农村房子买给隔壁村非农村户口乙方,没有买卖合同,只有简单的一份协议,现在遇到拆迁,按当时的一张协议,如遇到拆迁,甲方可享受三分之一的权利,但现在乙方不肯兑现协议内容。因此甲方根据宪法第十条,土地管理法,物权法,要收回当初的房子,认为买卖是无效的,请予以确认买卖的有效性,房子能否收回。    拆迁人想私下与乙方签订拆迁协议,理由是甲方已把房子卖给乙方。可是乙方既没有土地证也没有房产证,买卖本身属于无效,如果他们签订了拆迁协议是否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PQ2473(上海)
提问时间:2011-03-30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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