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超急~~~关于收房延期违约金问题
超急~~~关于收房延期违约金问题 我于2010年10月6日购买了,荆门某小区一套房,合同上写的交期是2010年12月31日,可到现在为止,开发商并为发任何收房通知书给我,因在外地打工,在2011年1月份时就打电话咨询售楼部销售人员,给予回答,想收就可以收,可家人去看楼盘时,到处在施工,根本不具备收楼条件,当反应此问题后,销售人员说全部弄好要到2011年三四月左右,现在三月份回家了准备收房,发现现在的物业部,只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不能提供,还要我们签一个入伙资料上面有这样一段话:另约定:拿备案证的时间在2011年8月31日之前,一期部分水电,绿化,水景观与二期同步。
因为2011年5月2号结婚,打算现在收楼简装修下做婚房,但不知道能不能收楼,有问物业部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他们却说,要问开发商,我现在要怎么办,如果收楼了,只是简装修下做婚房,先不入住,因为小区在建二期,水电都未通,不适合居住。到时候可以追究开发商违约金的责任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q8382……(湖北-荆门)
提问时间:2011-03-29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