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对刑法与民法都不保护的事实婚姻的疑问

对刑法与民法都不保护的事实婚姻的疑问 如果一男与两女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育儿女,而两女互不知有对方,最终男只能与一女形成合法婚姻,那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或对两女同时构成的伤害,难道就因为实事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而使得两女不能以法律保护自己吗?(如果两女都受严重的精神打击)而男的也因为实事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而不用受任何法律责任制裁吗?那这样是不是说一个男可以借其善于欺骗女人的技长而同时与多个良家女的乱搞关系而不用受任何法律制裁?不能以重婚行为制裁男的,可以通过其它刑事方式追究男的责任吗?这样受害女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寻求怎么样的保护和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如恶意乱搞男女关系,欺骗什么的。
对于非法同居需不需要承担刑事或其它法律制裁和责任的?如要,男女方分别如何承担,对上述情形一男与多女同时非法同居且生儿育女又是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除了对子女的义务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求助P(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06-10 11:2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