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事实婚姻,能否得到保护
关于事实婚姻,能否得到保护 我母亲95年开始和一男子开始同居生活,期间并没有再次生育,也没有再领结婚证。期间,那名男子工作一直不是很稳定,每月工资也很低,只有1500元左右,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工作闲赋在家。生活上时常需要我母亲补贴,自从03年他买了一辆车后(买车款部分是问我母亲借的),有时固定停车费,加油费都要我母亲承担,我母亲因双方感情不错,从不在意这些事,也为向其索要任何生活费用。
10年4月后,该男子因做生意成功,赚了不少钱后,(其中启动资金有部分是问我母亲借的)在外面包养了其他女人,要求和我母亲分手。
现在我想请问一下,在无法挽回感情的同时,想问他要回部分生活费,在这种情况下,我母亲能得到法律支持吗?如果能要,要多少比较合适!
谢谢,请一定给予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ejie……(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12-03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