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丢失,发货人不愿意承担责任,收货人怎么办?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如果发货人不管,收货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发货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收货人赔偿后,可以根据托运合同向托运部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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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发货人要求赔偿。
起诉发货人违约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