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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污染

危害公共安全的界定

危害公共安全的界定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聘请了两位湖南师傅搞技术来提炼金子,他们说是无毒氰化,我们才敢用。后来被环保部门说是氰化钠超标了,将我现场负责人被公安机关抓起来了,说是要判刑,根本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现已将人羁押了10天了,说是花上7-8万元就可以放出来了。这摆明是敲竹杠吗。请问我将如何面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25647……(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1-03-14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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