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请问,公司与我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经过部门,人事

请问,公司与我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经过部门,人事 请问,公司与我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经过部门,人事,经理以及总经理面试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了正式入职手续,并没安排实际的工作,说让我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做了两天就让我不用去了,问其原因是董事长觉得我不合适,我这两天有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5-20 06: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