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可以得到经济补尝吗?
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可以得到经济补尝吗? 我2008年9月进公司,到2011年签过二次合同共2年,2008年合同是2011年1月补签的, 2011年公司要求续签,本人不同意续签。2008年4个月及2009二个的保险(共6个)公司没有补交,再三追问下公司才回复2011年3月补交,在这期间公司在2009年底才在原来工资2000元加到2300元/月,至今未加过第二次。我想等2011年3月保险补了就不做,请问可以得到公司的经济补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len黄……(浙江)
提问时间:2011-03-02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