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单位对员工处罚手段为试用期的纠纷

关于单位对员工处罚手段为试用期的纠纷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想咨询以下问题:我于2012年5月31日入职现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正式工工资发放。入职后,期满,使用期结束。2013年初,由于属下犯错,我被追究领导责任,单位对我的处罚决定:降为试用期,工资打7折(试用期工资),没有写明处罚的期限。整整六个月,我电子邮件给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领导,阐述了对我处理方式是违反国家劳动法的,后单位撤销了对我试用期的处罚,恢复正式员工身份。 我想请教:单位对我这样的处罚,我是否可以申请赔偿?国家劳动法明确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而我连入职时的两个月,共经历了八个月的试用期,我该如何申诉?我能申请多少额度的赔偿? 上述问题,望能得到您的解答,谢谢! 祝 商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pfoo7(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05-06 18: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