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员工在试用期被单位解雇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您好,单位这样做基本上是合法的,在试用期公司可以随时开除员工。如果您对结果有什么异议,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用人单位与你签订试用合同时,应当说明该岗位需要的条件,如果未说明此条件,但现在以此为由而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自第二个月起你有权拿双倍工资。
违法辞退,你有权得赔偿金(你本人1个月工资),当然,你也可以要求继续上班。
你好,超过一个月应和你签订劳动合同, 并且为你缴纳保险,违法和你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我的补充: 2014-01-07 10:48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1、从用工之日起,单位就应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你试用期的第一天就应该签合同了。如果没有签,单位应该给你两倍的工资,直至签订合同为止。
2、没有职业证书不能成为他们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因为当时应聘的时候时候单位知道
建议你搜集其他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证据方面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凡是与工作单位有关的都可以作为证据:工资卡,工资条,银行详细,出入证,考勤卡,单位内部悬挂的员工照片,盖有单位公章的合同、委托书、证明、介绍信,单位内部邮件,来往信函,工服,名片、同事证言等能够反映您在此单位工作过的证明.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其他与您同样工作的员工的薪酬为您发放工资。协议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