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工伤赔偿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
除医药费以外的赔偿项目,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标准赔偿。有工伤保险,社保基金支付,没有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支付。
肇事方已经赔付项目,公司不需要重复赔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1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重复的部分不能兼得,
2 应该由工伤保险承保的限额内,因公司没有续保,由公司承担
应由社保基金支付。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重复的部分不能兼得,如医药费等;
工伤保险承保的限额内,应由社保基金支付,但因公司没有续保,则由公司承担相应部分。
肇事方已经赔付项目,公司不需要重复赔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你好,1、肇事方已经赔偿的项目,保险基金或者公司不再赔偿。2、交通事故和工伤兼得的部分、工伤专享的部分,由工伤基金支付,如果工伤之前和工伤期间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由公司支付。3、他退工后,公司完全可以不予缴纳社保。
1、已依法缴纳社保的,只要到社保理赔即可。
2、劳动关系结束后,公司只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076元即可。
3、其他项目因交通事故已获得赔偿,无须再支付。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仅需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中没有赔偿的部分。2、出事时有社保的,由社保负责赔,不足部分用人单位承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重复的部分不能兼得,如医药费等;工伤保险承保的限额内,应由社保基金支付,公司没有续保的,则由公司承担相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