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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法律求助〈关于故意伤害〉

法律求助〈关于故意伤害〉 我是一名来自黑龙江的打工青年,现在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做保安,在2009年5月3日在值勤过程当中被顾客打伤,请求法律援助.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2009年5月3日顾客张某在买完水果准备出北门.结果因出门费跟收费处出手,由于工作职责我上前进行劝导,结果张某看我到来后很是生气,对我大打出手.用皮带将我打成身体包括脑袋五六处伤痕,最后新发地保安队长将我和张某带至新发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同志只给我们开了个验伤介绍信让我们到北京丰台区人民医院自费治疗.然后让我们2009年5月5日等待处理结果,我在医院治疗后发现头部开皮伤两处共缝4针肩膀软组织挫伤一处面积6/40,头部脑神经造震动轻伤.共花人民币300多.
请问:1倘若派出所对次事不了了之我该怎么办
     2对我的雇主他应该对我付法律责任么
事出紧急请大家帮忙,谢谢了 愿付法律责任!
 本人身份信息  姓名:王恩平 男  出生:1986/05/14
出生:黑龙江省巴彦县巴彦港镇沿江三队  身份证号:230126198605141470
本人手机:13521742014 QQ946933648  Email:946933648@qq.com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en……(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09-05-0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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