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到底医院有没有责任

到底医院有没有责任 1月20日本人因感冒发烧39.5度到村卫生站治疗,后无效果。21日来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发烧40度,直到治疗接受(挂盐水,吃退烧药,打屁股针)后体温还是40度没有下降,身上并伴有轻微的刺痛,当时医生已经下班,立马赶到市第九医院治疗,在做抽血时候才发现手臂及全身已经出现了小红斑点,经确诊是药物过敏反应。请药物过敏反应镇卫生中心是否有一定的责任,当时是有做过皮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br4906(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1-28 03:2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