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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请问这样的离婚协议如何处理?是否会过时效?

请问这样的离婚协议如何处理?是否会过时效? 我的一位朋友协议离婚,到现在未满一年,离婚协议已经签署。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获得一定数量的现金,但是房产证上为两人的名字,因此需要变更,但是因为房子是按揭的,房产证在银行中因此无法立刻办理变更。需十年后方可进行。但是在离婚协议中未说明具体的分割的时间。因此现在房产仍为两人的名字,男方也未获得现金.

现在的问题是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时效的吗?

假设离婚协议一直是有效的,十年后如果男方不愿意变更房产证,是否可以提请诉讼?或者现在是否再需要签署另一份协议来确认十年后的房产变更?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anzer……(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09-04-2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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