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该协议条件部分无效,理由是违反了自愿原则,首先,你丈夫无权要求你做任何事情,除非你自愿,当然也无权要求你改嫁必须给孩子6万元;其次,房产原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本来就有你的一半,你丈夫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她的那一半赠与了孩子,他有权处分他的财产,但无权处分属于你的财产,因此他要求你将房子全部转归孩子所有也违反了自愿原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尽管你已同意且签字,但任何协议都不得违法,你同意的违法行为,当然无效,打个比方,安乐死,本人都已经同意了,也是无效的,法律是禁止的;从婚姻法的角度,你丈夫有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因此,协议条件部分属无效条款。你丈夫无权对你的自由作出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