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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这样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这样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丈夫与我协议离婚,且该协议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基本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条件:我若改嫁,必须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产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
   我现在要改嫁,前夫要求我按协议上写的做(即要求我向孩子付6万元)
   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有无与婚姻法相违背的地方? 我是否一定要付给孩子这6万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jfwei……(陕西-商洛)
提问时间:2010-10-21 16: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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