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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咨询

关于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咨询 我是合同工 3年一签 没到期 从去年十月份公司新定了规章制度,3个班组(一共3个班组)每个月评后进连续3个月后进的人将开除(每个月谁罚款最多谁是后进无标准哪怕是最小的错误)我3个月后进,在十二月我犯了个较大的错误 是因为粗心大意使产品出现问题 对外影响比较严重 对公司信誉也造成了影响,经济损失应该不是很大,造成影响大的真实原因其实是公司和我两方面的,当然主要责任在我,公司肯定把责任都归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劳动法里的39条规定的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按公司3月后进的规定是开除,公司没这么做,而是将我正式工转成短期工(1年合同工工资大幅降低)让我干一年后再经考核转正式工,我个人感觉公司想让我自动辞职,我合同没到期,我的问题是新定的制度合不合法?请问公司这么处理合不合法?我不想干了,不知用何种方法离开,是不是只有自己辞职这一条路?我还想拿失业金,或者,公司有一些违反劳动法的地方(比如罚款很重法定假日没加班费)我不确定能否找到证据,如何做能拿到我应得的再辞职,问题有点多,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ROCKMA……(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1-01-23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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