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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国有企业改制后的股东转让股权后能否强行解除劳动合同

国有企业改制后的股东转让股权后能否强行解除劳动合同 国有企业改制时,原企业职工通过身份调整成为自然人,原企业给予其工龄补贴和其认资入股成为新企业的股东,并自然与新企业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因新企业无岗可上,无岗可上的股东就由新企业为其缴纳“五保”费、每月发给其生活费。现在这些股东转让了股权,不是新企业的股东了,他们又不愿与新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新企业又无岗可上,新企业又不能闲养着他们,新企业能否强行解除与他们的劳动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ngyu……(云南)
提问时间:2011-01-2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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