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入职某公司,聘用合同3年,1年后公司更改合同,提出离职,要求经济补偿,可以吗?
我入职某公司,聘用合同3年,1年后公司更改合同,提出离职,要求经济补偿,可以吗? 我入职某公司时,被聘岗位是质量部副经理,并且录用通知书和入职合同是三年,结果1年后,公司精简机构,不设副经理岗位了,并且勒令待岗,待岗工资很少,于是我提出离职(其实公司是变相辞退),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公司变更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呢?申请经济补偿的理由合法吗?谢谢!(我们打工者与公司比是弱者,害怕打不赢,所以请赐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Y6602……(山东-莱芜)
提问时间:2015-02-13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