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我入职某公司,聘用合同3年,1年后公司更改合同,提出离职,要求经济补偿,可以吗?

我入职某公司,聘用合同3年,1年后公司更改合同,提出离职,要求经济补偿,可以吗? 我入职某公司时,被聘岗位是质量部副经理,并且录用通知书和入职合同是三年,结果1年后,公司精简机构,不设副经理岗位了,并且勒令待岗,待岗工资很少,于是我提出离职(其实公司是变相辞退),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公司变更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呢?申请经济补偿的理由合法吗?谢谢!(我们打工者与公司比是弱者,害怕打不赢,所以请赐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Y6602……(山东-莱芜)
提问时间:2015-02-13 13: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