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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合伙人在学校开了一个店,现在合伙人和我发生了不愉快,想要卖出自己的股份

我和合伙人在学校开了一个店,现在合伙人和我发生了不愉快,想要卖出自己的股份 我和合伙人在学校开了一个店,现在合伙人和我发生了不愉快,想要卖出自己的股份,在他还没卖出股份之前,他要求我不准开店,这个要求合理吗?并且卖出股份之前,物业管理费要不要承担?而且因为学校规则,只允许在校大学生经营店铺,所以我在签合同的时候属于人是我自己,我的合伙人只是单方面和我签订协议。我们签的合伙协议是一年,一年之后假如他没能卖出自己的股份,又不想经营店铺,那他的股份应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5-02-08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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