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能否约定用其合伙企业的股份还自己个人的债务?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能否约定用其合伙企业的股份还自己个人的债务? 一合伙企业共有8个合伙人,其中一个合伙人甲占50%的股份,以400万元价格转让给乙,并支付价款,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其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为此股份转让不成功,为此,乙起诉甲要求返还400万元,后经调解,双方约定,乙10天内还款400万元给甲,逾期不还,以乙在合伙企业的50%的股份的财产份额抵债.后来乙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裁定甲将50%股份交乙,由乙与其他合伙人退伙结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糊涂正义(广东)
提问时间:2011-07-21 15:5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