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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 您好,抱歉打搅一下您,向您咨询一个心急的问题,我开车与别人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一辆拖车,拖头和挂车共有两份交强险,坐在我车上的母亲受伤出院,各项医疗费合计42500元,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对方已为我母亲交了医疗费30000元,现在对方要我赔偿30000X30%=90000元,请问这合理吗?我母亲的医疗费具体应该怎么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H9038(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1-05 11:3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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