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我与2008年7月份发生交通事故(气管断裂,呼吸困难,在气管中埋管扩张,一年后取出)后来与2008年12月份出院,因为伤情特殊,出院后需要做二次手术。(二次手术的时间是一年后,大约就是2010年3月份)08年12月份出院后我诉至法院,当时因为想省事就想一次性解决,故在做伤残鉴定时连二次手术费住院时间等都一起做了鉴定,所以在诉讼请求上连二次手术费和陪护费也一起要求了,随后法院2009年5月份下达一审判决几乎全部支持了我的诉讼请求,对方也就是被告(建筑公司)不服,随后上诉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9月份中院下达判决书,维持了一审判决,随后对方也履行了判决。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可是在二次手术(2010年3月份出院)后,医生告诉我第一次手术并没有成功,需要重新扩张。并要求我在3月后(2010年6月)再次住院,又重新埋的管,而且还要一年后取管,这样就造成了二次手术费不够的问题,而且缺口很大,对方就以已经主张了二次手术费 ,不能重复主张为由,拒绝支付不够的医药费现在我已诉至法院,要求主张不够的医药费,请问一下  法院会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ixia……(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11-20 19:1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