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咨询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咨询 尊敬的律师:你好!
2010年10月3 日10时,我一家人到重庆凯恩国际去看家具,经过一人行道时,被一长安车将我家属和女儿撞伤,我有轻微伤。我即打110报警,并责令肇事车主将我家属和女儿就近送入市第七人民医院住院,我女儿多处软组织挫擦伤,我家属多处软组织挫擦伤并第九肋骨骨折。10月5日,巴南区交巡警支队三中队认定车主承担全部责任。然而,车主垫付6100元住院费后以没钱为由再不向医院缴钱,目前我自己已垫付3000元,后续治疗仍需垫付。请问郭律师,我这种情况该咋办?如何向车方索要赔偿?有哪些赔偿?谢谢
我的电话:13896229508,钱忠明(奉节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钱忠明(重庆-奉节)
提问时间:2010-10-08 10:47